国家林业局完成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苗质量抽检工作
根据国家林业局的安排部署,国家林业局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石家庄),于3月21日至4月19日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木种苗质量进行了抽检。共抽检4个地(州、市),11个县(市、区) ,120个苗批,抽检对象涉及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自治区林木良种生产基地、各类苗圃、造林地,同时还检查了我区生产经营许可、种苗自检、种苗标签、种苗档案、品种审定等制度执行情况。抽查工作结束后,于4月20日在自治区林业厅召开了2018年种苗质量抽检情况反馈会。自治区林业厅厅长助理王常青、国家林业局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石家庄)副主任孙震、质检室主任(正高工)张瑞甲、质检室副主任(高工)刘峰、质检室科长(高工)刘从霞、自治区种苗总站站长胡茵、调研员妥吾术出席会议,种苗总站其他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孙震副主任对自治区林业厅给予此次抽检工作的大力支持和自治区种苗总站的精心组织表示感谢,对新疆的种苗工作予以肯定。质检室张瑞甲主任认为新疆高度重视此次抽检工作,在抽检过程中,从专业角度发现了许多新疆种苗工作亮点,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归纳和反馈,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自治区种苗总站胡茵站长表示,检查组为自治区今后更好地开展种苗质量检查,更好地落实林木种苗执法年活动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于这些意见和建议照单全收,并结合自治区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和自治区生产经营许可证双随机抽查工作,对抽检中存在的问题立整立改,对于检查组提出的好的建议和方法大力推广。
最后,林业厅厅长助理王常青代表林业厅党委在认真听取反馈后表态,新疆生态环境非常脆弱,加强生态建设,提高造林苗木质量迫在眉睫,此次抽检对于我区种苗质量的提高起到非常大的推动作用,对发现的问题要不折不扣地整改,还要做到举一反三,努力使种苗执法工作不断向前推进,为新疆生态修复和保护以及新时代林业产业发展,发挥种苗的重要基础保障作用。